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民间借贷行为和重大经济纠纷;

5、企业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

6、持续正常经营二年以上;

7、企业法人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8、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9、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10、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若为项目贷款,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贷款投向;

12、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13、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14、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不低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25%。

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从事特殊行业的须提供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4、申请人原则上能够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贴防伪标识的)及近期财务报表,若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三年可提供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贴防伪标识的)及近期财务报表;

5、购销合同;

6、非法人单位借款需授权委托书;

7、我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若为项目贷款,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8、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立项文件及可研报告;

9、有环保标准要求的项目,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文件;

10、需要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出具相关部门审批文件;

11、项目资本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详情咨询我行各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