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

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岁(含)至60岁(含)之间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固定职业和可预见的还款来源,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与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签订购房合同、交付购房首付款项;

4、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含),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含),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年(含)。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认定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

对申请本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客户,贷款额度上限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地方或监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实际贷款额度由本行业务相关人员根据上述政策要求、参照购房人个人综合实力、还款能力、拟购房产情况等信息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