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款

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适用对象:

(一)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岁(含)至60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能提供境内联系人。

(二)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每个借款人均须满足上述年龄条件,除配偶外,共同借款人须为同一经营实体或经营项目的出资人或股东。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固定住所和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

4.借款人及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年(含)。

贷款额度:

个人经营贷款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