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业务

产品说明: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产品特点:

1.使用范围广泛,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凭票收款。

2.银行汇票按照结算方式可以分为转账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汇票。现金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3.客户申请开立现金汇票,申请人、收款人双方均应为个人,且必须交存现金,签发时须指定代理付款行。

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业务流程:

1、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3、汇票申请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与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背书转让时,收款人或背书人填明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并签章。

4、存款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5、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需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