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基本办理流程:
我行对信贷业务实行一级支行管理,客户有资金需求向临近支行提出贷款申请,总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审查。
借款人申请 支行受理 贷前调查 总行审查 提交贷审会 办理贷款手续 发放贷款
动产质押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商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经我行审批后,签署《商品融资合同》、《融资质押合同》、《商品融资监管协议》等合同;
3、申请人提供商品,办理抵质押,第三方监管公司监管,商行发放贷款;
4、客户追加保证金或偿还借款后,向银行申请提货;
5、银行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监管公司释放质物,申请人凭提货通知书办理提货;
6、到期结清授信敞口后,业务正常结束。
联系我们:
盘锦银行总部及各支行存贷部联系电话
总行公司业务部:2815625
总行零售业务部:2811452
总行信贷管理部:2822397
营业部:2822735
兴隆台支行:2823004
兴建支行:2826712
盘锦支行:2806836
中银支行:2815877
辽油支行:2810150
开发区支行:2882135
朋达支行:2216262
盘山支行:3826870
盘建支行:3386088
双台子支行:3882666
盘天化支行:3888470
大洼支行:6957766